欧盟CE认证是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、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,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。其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,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“主要要求”,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。 CE认证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"主要要求",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(85/C136/01)号《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》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"主要要求"有特定的含义。在欧洲经济区(欧洲联盟、欧洲自由贸易协会成员国,瑞士除外)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中,CE标志的使用越来越多,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、卫生、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。欧盟的法律、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,而且内容十分复杂,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、省力,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;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,可以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;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;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,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,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; 一旦遭到欧盟国家的处罚,认证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;不做CE的风险:1、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;2、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;3、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