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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新政策下的NVOCC无船承运人资质是否还有必要申请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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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: 10cm*20cm
单价: 1.00元/
起订:
供货总量: 1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
所在地: 天津市 市辖区 和平区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1-02-19 10:06
浏览次数: 21
商家基本资料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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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详细说明
 NVOCC在19年3月份进行了改革,不再发放纸质证书,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,不再用买保险。好多代理都认为没有了证书,也就没有必要办理了。您这个想法是错误的,只要你从事相关行业,它只要有准入或者从业的资质,不管以什么形式发放或者展现。这都是你必备的资质手续。 现在好多地方,汽车年检标不需要再张贴了,它也不是说你不需要再检车了。同样的道理,除非相关部门取消行业资质,那就不需要再办理,而且你想办理也是办理不到了。 说了这么多,有人要问了,无船承运人资质 要怎么办理呢? 这个要求有公司,以公司的名义注册,还要求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进行审核。从事相关行业的,一些证明类文件也需要提供。如您有需要可以联系我,我们这边是可以帮您全程跟踪代办的。您可以联系 鹏杰丰达 耿经理 。无船承运人又称无船公共承运人(non-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,缩写为NVOCC)。它通常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,但为他人提供海上运输服务,并通过有船承运人完成海上货物运输的人。无船承运人是伴随着集装箱运输产生的。它的主体主要包括货运代理人、无船公共承运人和承租人,这些主体作为承运人时,则远洋承运人、联合运输中的前程承运人、续程承运人或船舶所有人为实际承运人。  我国《海运条例》中把无船承运人叫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,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货载,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,向托运人收取运费,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,承担承运人责任的人。  目前,对承运人所下的定义,一般是“与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者实际完成运输的人”。国际货运代理人进入运输领域,开展单一方式运输或多式联运业务时,由于与委托人订立运输合同,并签发运输单证(FCT、FBL等),对运输负有责任,因而已经成为承运人。但是,由于他们一般并不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,只能通过与拥有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,由他人实际完成运输,这种承运人一般称为无船承运人。无船承运人在实际业务中只是契约承运人,而实际完成运输的承运人是实际承运人。  二、 功能:  1、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;  2、 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;  3、 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;  4、 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。  三、适用客户:境内外物流、贸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。以及相申请FMC的代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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